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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绍兴市重点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6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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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绍兴市《关于开展2019 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19〕63 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9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的项目,应在全巿高校同类学科专业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具有较好的科研、教学和实习实训基础,专业建设的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较高,人才培养模式基本适应我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教风良好、团结协作的教师队伍,社会整体评价较好。具有多渠道争取经费资助的能力,同时所在院校能保证提供不低于财政拨款1:1的配套资金。

近3年该专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重点专业建设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发生严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问题的。

近3年该专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重点专业建设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发生严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问题的。

二、 推荐名额

2019年度我院推荐重点专业名额3个。

三、 申报方式

 申报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应填写《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申报表》(附件3),《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于9月16日之前将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教务部(行政楼203)。

联系人:何洋,联系电话:87760026(9200026),电子材料发送至:Email:359268876@qq.com

教务部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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