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人文2405开展了第十四期教学示范课,本期示范课为《民事诉讼法》,该课程由法学专业刘鹏崇老师主讲,青年教师进修学校第十一期培训班学员共同观摩了本次示范课。
在课程的开始,刘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回顾了上节课所学内容——共同诉讼和诉讼代表人知识,之后引出本节课学习内容——诉讼第三人。在给出“诉讼第三人”的文字概念后,刘老师通过形态图来呈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这两种诉讼第三人的分类情况,让同学们对“诉讼第三人”的理解去抽象化。在了解基本概念后,刘老师通过一个虚拟的“外甥继承老人房产”案例,以及一个真实的“北京四合院”案例让同学们辨析谁是这两个案件中的第三人,让大家了解他们分别属于哪种类型的第三人,刘老师深入浅出的案例讲解让同学们将抽象的概念更加具体化,以便能够把知识和现实案例很好地结合。最后,刘老师引导大家共同完成一些司法考试中关于诉讼第三人的真题,用习得知识来解决问题。
本次示范课刘鹏崇老师使用案例教学法,利用一个个典型案例循序渐进地带领同学们理解知识点。本次教学活动学习氛围浓厚,课堂中同学们都能全身心投入,并时常和老师进行互动,在场青年教师也表示获益匪浅。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