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19〕62号)精神,我院决定开展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市级教改课题”)立项研究工作。现把2019年市级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重点
2018年度市级教改课题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具体参看《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参考选题》(附件1)。
巿级教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应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从本院实际出发,以本院主干学科和特色专业为主线,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改革实践,有计划地组织一些针对性强的项目进行申报。
2.为保证研究质量,市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申请人必须是主持过院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级课题研究的、有较强科研能力和专业功底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3.已被确定为省级及以上教改和科研立项的项目不能申报。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不得超过2项。
申报人请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含活页,附件3),《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 ),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稿一式二份于9月20日前上交至教务部(行政楼203),电子稿发送至:359268876@qq.com
联系人:何洋。电话:87760026(92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