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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警示、警告怎么规定?

发布时间:2019-09-30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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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弹性学制内,学院于每学期第四周对学生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含专业模块选修课)获得学分进行统计,规定单学期获得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第NN=1,2312)学期累计获得学分少于N*15学分者,由教务部予以学业警示;第NN=1,2312)学期累计获得学分少于N*12学分者,由教务部予以学业警告。学业警示、警告通知书由各系发至学生本人,并告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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