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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转专业的规定及条件

发布时间:2019-09-30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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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前四个学期都可以申请转专业,但只能转一次专业。建议学生在第二学期前完成专业选择,以便更好地学习专业课程。

 

转专业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提出接受转专业的计划人数、准入条件、测试方式、综合成绩折算比例等,经教务管理部门审定后公布;

(二)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将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交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三)转入学院对转专业申请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择优录取;

(四)转入学院将拟同意的转专业名单报教务管理部门审核;

(五)教务管理部门确定转专业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实名向教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或申诉。教务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向提出异议者或申诉者反馈;

(六)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班级跟班试读两周,试读期间学生仍由原所在学院管理。试读期内若放弃转专业,学生本人须在试读期内提出书面申请。试读期满学院公布正式转专业名单,学生办理转专业学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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