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文件要求,经专业自评、二级学院初审、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评议,同意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授权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专业 |
招生年度 |
所属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2024 |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公示期间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与教务部联系。联系电话:87760226,电子邮箱:jiaowubu2019@163.com。
教务部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