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防止学术不端行为,促进学术诚信,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开展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抄袭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检查时间:第5-7周。
2.检查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格式规范、文本质量以及指导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3.检查方式
(1)学生登录毕业设计系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毕业设计中期自查表》。
(2)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中查看并审核学生提交的中期自查表。
(3)各学院根据学生自查表和系统中指导教师对中期检查的反馈情况,填写中期工作检查总结于4月16日前上交教务部。
二、抄袭检测工作
1.检测范围: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2.检测工作直接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提交后,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才可以进行检测。
3.检测时间:即日起至答辩前,各学院可根据本院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自行设定检测时间。
4.注意事项
(1)学生仅能检测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文档统一以“学号+毕业设计(论文)题名”命名。原则上每位学生可检测2次,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并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规定方可参加答辩。各学院也可根据专业属性自行规定文字复制比并报教务部备案。
(2)第2次检测文字复制比介于30%(含30%)--50%,指导老师责令学生修改完成并审查通过后再提交第3次检测,符合规定的文字复制比要求并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规定,准许其参加答辩。第2次检测文字复制比大于50%,不予参加答辩。
(3)指导教师可以查看指导学生的检测结果。各学院管理人员可以查看本院所有学生的检测结果。
(4)学生在答辩前须出示检测报告。答辩通过后,检测报告附在毕业设计(论文)后归档。
三、答辩工作
1.答辩工作暂定在5月16日前完成,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答辩时间。请各学院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将答辩日程录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2.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成绩录入工作须在5月18日前完成)结束后,各学院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6月21日前交教务部。
请各学院按时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抄袭检测及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教务部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