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暨阳学院〔2014〕22号)》(附件1)有关规定,现开展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内容
1.申请对象:符合申请范围的全院在校生。
2.申请范围:本次申请范围为2017级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且尚未申请的成果;以及其他年级在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成果(或在上次申报截止时间尚未公布且最终公布时间为2020年的成果)。
为优化学生创新成果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契合《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素质奖励办法(试行)》的实施,减轻后续工作压力,每年下半年认定成果范围为当年度(自然年)成果,相关成果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尚未公布且最终公布时间为申报当年的,在下一年上半年申请补报,其他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补报。
3.申请内容:
(1)创新实践类
参加科技竞赛获奖;
参与的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合格),已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证书;
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成绩合格);
创业实践;
考级考证等符合《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要求的内容,职业资格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SYgundongxinwen/201710/t20171024_280005.html)。
(2)宣传作品、文体比赛、社团活动、志愿服务、交流访问等符合《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要求的内容。
二、申请方法及要求
1.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学生选课——素质拓展学分申请” 中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相关材料原件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核查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交所在学院。
2.学生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2021年4月19号15:00)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需在4月20日前完成。
3.2017-2018学年之前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认定素质拓展学分的由学生报所在学院,二级学院操作完成后报教务部审核,2017年9月之后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直接认定为素质拓展学分,学生无需上报。
4.各学院审核学生的申报材料,如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在教务管理系统的“选课管理——自学课程报名”中对学生的报名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完成后,各学院需在4月21日前将《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部。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需获得4个素质拓展学分。
2.用来申请素质拓展学分的证书或成果不得免修相关课程或冲抵其它学分。
3.如用证书或成果重复申请素质拓展学分或冲抵课程学分,一经查出,将撤销申请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素质拓展学分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否则不予认定。
5.素质拓展学分一经认定,不得撤销,请广大学生谨慎选择。
教务部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