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师、学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暨阳学院〔2016〕31号)文件要求,自2015级四年制本科学生开始,每门专业学位课程绩点不得低于2.0作为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之一。为指导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现对学生修读专业学位课程提示如下:
一、请各系部、教师、学生了解各专业学位课程的设置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教务与科技部网站。
二、学生仔细阅读《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了解学位授予条件。学生自行查阅成绩表,若有绩点低于2.0的专业学位课程,及时做好课程重修。
三、各系部、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做好宣传工作,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专业学位课程修读。
教务与科技部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