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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4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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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为持续推进创新教育,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现启动2026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级别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仅限本科高校申报国家级项目,经省教育厅审核推荐,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各高校(含普通本科、职业本科、高职高专)按要求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发文获批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项目类型

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为我院全日制四年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和专升本一年级学生,且须确保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2.项目组成员包括申请人在内不超过5人,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且须有明确分工。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已立项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鼓励跨二级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3.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4.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鼓励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共同指导。每位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四、研究周期:

1.国家级项目: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项目申报人保证毕业离校前能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2.省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五、经费支持

学院对立项国家级项目给予5000/项的经费资助,立项省级项目给予3000/项的经费资助。结题评为优秀的国家级项目再拨付5000/项,省级项目再拨付2000/项。

六、结题成果

注重过程管理,形成过程材料,结题报告、结题成果作为结题的主要依据。结题成果以发表文章(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申请专利(学生为第一专利权人)、竞赛获奖、成果转让等形式为主,以发表核心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及一类竞赛获奖作为结题优秀的主要依据。

七、学分奖励

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八、申报流程

1.项目团队在教师指导下填写对应类别的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1、附件1-2、附件1-3),并递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审核项目申请书,审核申报的学生和指导老师是否符合条件,选题避免与往年立项项目重复。

各二级学院于527前统一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按汇总表顺序排列分成三份上交)和电子版(命名为:二级学院+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书交教务部。

3.学院对项目进行统一评审,择优立项并确定项目级别。

4.学院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九、项目管理

1.项目公示结束确定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要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完成填报(网址:http://114.220.75.43:98/)。

2.获得立项的项目须根据学院有关项目管理要求,在研究过程中及时记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附件3),并接受学院和所在二级学院的检查和管理。

3.预计于明年4月左右组织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

 

 

教务部

202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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