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要求,现开展国家级、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相关要求
1.各项目相关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软件、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论文录用通知书、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作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创业实践报告等;发明制作需附详细的说明文字。注:结题成果须以学生为第一完成人/第一作者。
2.将对项目进行评审。对项目的研究过程、经费使用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审。
(一)国家级项目
1.结题范围:2023年度立项的10项,2024年度立项的4项,共14项国家级项目(附件1-1)。
2.结题要求:获得资助项目在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以下三项成果中的两项或者同一项的两倍方可结题:
①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发表论文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授权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授权专利必须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为第一专利权人;
③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大赛事省级等级奖以上。
以上每项成果仅限一个项目使用。
3.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于5月30日前在平台内进行结题报告填写,详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8)。
项目指导人(老师)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于5月30日前在平台内进行项目审核(第一指导老师审核),详见指导老师操作手册(附件1-9)。
4.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1-3),将结题表、结题成果材料(科研论文、实验报告、设计制作作品、系统软件开发、专利等)的纸质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文件名称:项目级别+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于5月30日前交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审核后,汇总整理各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验收汇总表》(附件1-4),于6月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教务部(行政楼203),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jiaowubu2019@163.com(文件名称:二级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二)院级项目
1.结题范围:2024年度立项的97项,延期的17项,共114项院级项目(附件2-1)。
2.结题要求:获得资助项目在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以下三项成果中的一项:
①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发表论文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授权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授权专利必须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为第一专利权人;
③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大赛事省级等级奖以上。
以上每项成果仅限一个项目使用。
3.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于5月30日前在平台内进行结题报告填写,详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2-8)。
项目指导人(老师)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于5月30日前在平台内进行项目审核(第一指导老师审核),详见指导老师操作手册(附件2-9)。
4.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2),将结题报告、结题成果材料(科研论文、实验报告、设计制作作品、系统软件开发、专利等)的纸质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文件名称:项目级别+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于5月30日前交项目所在二级学院。
5.各二级学院对组织结题验收,将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3)、项目参与学生名单(附件2-4)、结题评审成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5)和学生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一份)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3日前统一交教务部。
6.因特殊原因未能开展而需终止的项目及因故不能按时结题需延期的项目,需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2-6)。终止项目需交回项目经费卡,延期项目需撰写项目阶段性研究总结(附件2-7),报教务部备案。
二、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相关要求
1.中期检查范围:2024年度立项二年期的11项国家级项目(附件1-2)。
2.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于5月30日前在平台内进行中期检查报告填写,详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8)。
项目指导人(老师)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于5月30日前在平台内进行项目审核(第一指导老师审核),详见指导老师操作手册(附件1-9)。
3.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5)、《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附件1-6)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文件名称:项目级别+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于5月30日前上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
4.各二级学院审核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检查结果并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一式一份)、《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1-7)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3日前报送至教务部。
5.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终止研究并收回经费。
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材料的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教务部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