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日历、实验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学日历:
1.填写时间:2月29日至3月31日
2.填写路径:教务系统--信息维护--教学日历维护
3.填写流程详见附件1。
实验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均应填报,并以此作为工作量核发的重要依据。
2.二级学院(部、中心)按照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计划表,认真、仔细逐一填写,严格审核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计划表。
3.实验教学计划中实验个数应按要求开设,要努力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开设。实验时间、地点需标注清楚,时间安排需明确至第几周星期几第节,地点需注明楼号和房间号。
4.实习计划中的地点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实习(课程设计)教学计划一览表的备注栏写明是否停课。实习(课程设计)教学计划需注明实习类别、实习学时数。
5.新开实验项目在《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习课程设计教学计划表》的“是否新开”中标注“是”,并在《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教学计划表》的“变动情况”中标注“新开”。
6.根据实施教学计划和填报的实验教学计划,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统计实验开出情况并填报《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
7.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对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计划进行汇总,将附件2~5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于3月25日前交至教务部和发至教务部邮箱jiaowubu203@163.com,邮件主题须改成“实验实习计划+XX学院”,联系人:朱老师,办公电话:0575-877600225(9200225)。
8. 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计划公布后如需变更计划请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附件7:暨阳学院实验、实习计划变更申请表》到教务部。
教务部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