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有关部门:
现开展2023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算范围:暨阳学院2023年度开设的第一课堂教学任务,不含教师所承担的成人教育教学任务、本部教学任务(承担本部教学任务的,按本部要求执行)。
二、计算依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暨阳学院〔2020〕99号,详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1.优课系数:由教务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高等学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本科高校省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77号)直接认定,不需要教师申报。
2.各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并于12月2日前交开课部门。
3.外聘教师按聘任协议计算工作量。外聘教师填写《浙江林学院暨阳学院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计酬单》(附件2)并于12月4日前交开课部门。
4.请各开课部门于12月10日前完成工作量计算工作,并将《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部。
四、其它事项:
1.第二课堂(含科研训练计划、学科竞赛、优秀毕业论文、指导学生发表论文等)工作量由教务部统一计算。
2.重(补)修插班学生不单独计算工作量,按所在教学班实际上课人数计算。
3.其他工作量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有关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计算。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有关部门充分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教务部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