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全面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激发广大教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第二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本科院校优秀教务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善于思考总结,能高效、出色履行教务管理岗位职责;
3.结合教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成效显著;
4.须在学校及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勤免踏实工作15年及以上,为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得到师生员工的高度认可。
三、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
四、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高度重视,参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人员推荐工作,按时将推荐表(附件1)纸质稿交行政楼20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iaowubu203@163.com,标题为“XX学院(部、中心)-优秀教务人员评选”。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7760026。
附件:1.浙江省本科高校优秀教务人员申报推荐表
2.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第二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
教务部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