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理论联系实践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现就2023年度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别
1.一类竞赛。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评价指标体系中列入的国际级、国家级和省级竞赛。
①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公布的 2023 年科技竞赛赛项名单(附件 1)
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2023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以下简称分析报告)(附件 2)。根据历年一类竞赛立项情况初步摸排,有9个专业无对应省级一类竞赛,无对应省级一类竞赛的专业可从分析报告(附件 2)中结合学科专业布局申报1项;近两年参加分析报告(附件 2)中的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也可以申报立项。
二级学院 |
专业 |
可推荐数量 |
备注 |
工程技术学院 |
汽车服务工程 |
1 |
注:所推荐竞赛立为一类竞赛,奖励标准按二类竞赛执行,每项竞赛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 |
园林学院 |
环境设计 |
1 |
园林 |
1 |
商学院 |
旅游管理 |
1 |
人文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1 |
城市管理 |
1 |
生物环境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 |
中药学 |
1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1 |
注: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公布的赛项名单对应国赛无需推荐。
2.二类竞赛。国家或省部级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组织的各项竞赛。学院根据其性质、层次和规模等认定的竞赛。二类竞赛设全国范围和全省范围两个层次,无一类竞赛的专业可申报二类竞赛,原则上每个专业二类竞赛立项不超过1项。
3.三类竞赛。由绍兴市教育局举办的各项竞赛。
以上竞赛若主办方有变化,以主办方公布的竞赛项目为准。
二、立项流程及申报时间
1.竞赛立项申请:申请人填写《科技竞赛活动项目计划书》(附件 3)(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7月10日前交所在学院(部、中心)或部门。
2.承办部门审核:各院(部、中心),有关部门初审后于7月12日前将《科技竞赛活动项目计划书》、《2023年度科技竞赛项目汇总表》(附件 4)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教务部。
3.竞赛立项:经教务部审核后,确定竞赛项目及竞赛负责人,核定资助经费,立项公示。
三、经费报销
竞赛经费的使用坚持专款专用、节约高效的原则,主要用于参赛报名费、宣传费、资料讲义版面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图书购置费、专用材料费、竞赛场地布置费、差旅费和专家评审费等。鼓励各竞赛承办单位多方面筹措竞赛经费。
1.一类竞赛。一类竞赛由学院给予立项经费资助,并据实报销,报教务部负责人审批。
2.二类竞赛。每项二类竞赛学院下拨5000 元立项经费资助。由竞赛负责人及承办单位审核,报二级学院院长审批。
3.三类竞赛。每项三类竞赛学院下拨5000 元立项经费资助。由竞赛负责人及承办单位审核,报二级学院院长审批。
每项竞赛完成后一次性据实报销。
四、竞赛奖励
竞赛奖励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暨阳学院〔2023〕66号)执行。
1.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公布的当年立项的科技竞赛赛项(含国赛)奖励按一类竞赛奖励执行。
2.其他立项的一类竞赛奖励标准按二类竞赛执行,但每项竞赛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
3.每项二类、三类竞赛奖励总额不超过1万元。
附件:1.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
2.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3.科技竞赛活动项目计划书
4.2023年度科技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