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常规教学工作安排,为保障下学期教学工作良好实施和运行,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排选课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间  
 
  
   
    序号   | 
    时间   | 
    完成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6月19日-28日  | 
    落实教学  任务   | 
    1.必修课、专业课、公选课等教学任务需全部做进教务管理系统;  2.合班、周学时、起止周、教室要求等信息准确无误地做进教务系统;  3.需安排在实验室的教学任务,提交实验中心审核后,方可落实教学场地;  4.教学任务的落实需任课老师签字确认。   | 
   
   
    2  | 
    6月27日-7月7日  | 
    排课   | 
    严格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排选课管理办法》编排课程表。   | 
   
   
    3  | 
    7月7日-7月10日  | 
    课表调整   | 
    1. 注意课表的合理性;  2. 课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不得再调动课程。特殊情况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人和教务部审核同意后,方能调整课表。   | 
   
   
    4  | 
    待定   | 
    选课   | 
    具体以选课通知为准。   |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教学时间安排按2023-2024学年校历执行。
 2.实施教学计划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以及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不得随意变更。
 3.劳动类课程归入通识选修课程管理,统一填写通识选修课实施计划表,有新增开的通识选修课程需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新开课申请表(含大纲)》请于7月5日前将下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上报到教务部。
 4.各专业学位课程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明确标记。
 5.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充分利用优质资源落实教学任务,同时执行以下教学任务规则:
 (1)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教授每学年至少承担48学时或独立授课1门及以上本科课时任务。
 (2)落实教学任务时,注意周课时数和前后半学期修读课程应保持相对均衡,周平均学时数不宜超过24学时。
 6.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按照学院教师开课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教师开课资格与要求的审核,做到选派优质师资,聘请非专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需填写《非专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申请表》。需本部相关学院协助落实理论、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各二级学院(部)应通过公函的方式与本部相关学院进行沟通协调。
 排课、选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教务部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