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常规教学工作安排,为保障下学期教学工作良好实施和运行,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排选课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间
序号 |
时间 |
完成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6月19日-28日 |
落实教学 任务 |
1.必修课、专业课、公选课等教学任务需全部做进教务管理系统; 2.合班、周学时、起止周、教室要求等信息准确无误地做进教务系统; 3.需安排在实验室的教学任务,提交实验中心审核后,方可落实教学场地; 4.教学任务的落实需任课老师签字确认。 |
2 |
6月27日-7月7日 |
排课 |
严格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排选课管理办法》编排课程表。 |
3 |
7月7日-7月10日 |
课表调整 |
1. 注意课表的合理性; 2. 课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不得再调动课程。特殊情况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人和教务部审核同意后,方能调整课表。 |
4 |
待定 |
选课 |
具体以选课通知为准。 |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教学时间安排按2023-2024学年校历执行。
2.实施教学计划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以及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不得随意变更。
3.劳动类课程归入通识选修课程管理,统一填写通识选修课实施计划表,有新增开的通识选修课程需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新开课申请表(含大纲)》请于7月5日前将下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上报到教务部。
4.各专业学位课程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明确标记。
5.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充分利用优质资源落实教学任务,同时执行以下教学任务规则:
(1)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教授每学年至少承担48学时或独立授课1门及以上本科课时任务。
(2)落实教学任务时,注意周课时数和前后半学期修读课程应保持相对均衡,周平均学时数不宜超过24学时。
6.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按照学院教师开课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教师开课资格与要求的审核,做到选派优质师资,聘请非专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需填写《非专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申请表》。需本部相关学院协助落实理论、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各二级学院(部)应通过公函的方式与本部相关学院进行沟通协调。
排课、选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教务部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