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现启动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23年院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一)项目类别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为本院在校生,且须学有余力,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具体条件如下:
1.项目申请人为我院全日制四年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和专升本一年级学生,且须确保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2.项目组成员包括申请人在内不超过5人,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且须有明确分工。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已立项未结题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鼓励跨二级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3.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十大重点支持领域且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4.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三)立项要求
1.申报者需在教师指导下填写对应类别的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1、附件1-2、附件1-3)。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创新训练项目应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可与毕业设计 (论文)相结合。
2.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鼓励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共同指导。每位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3.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项目申报人保证毕业离校前能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4.结题要求:获得资助项目在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以下三项成果中的两项或者同一项的两倍方可结题:
①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发表论文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授权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授权专利必须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为第一专利权人;
③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大赛事省级等级奖以上。
以上每项成果仅限一个项目使用。
(四)经费支持
学院对立项项目给予10000元/项的经费资助。
(五)学分奖励
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六)申报流程
1.项目团队填写申报书并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审核项目申报书并择优推荐。
3.学院组织评审并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评审结果择优上报省教育厅。
(七)项目管理
1.由教务部负责对项目进行管理,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与指导;
2.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负责人,必须到教务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获得立项的项目须根据学院有关项目管理要求,及时记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附件1-4),并接受学院和所在二级学院的检查和管理。
(八)相关要求与时间安排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列入省教育厅《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考核内容,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学生和教师,积极组织申报。
2.各二级学院须对申报选题进行筛选把关,避免与往年立项项目选题重复,确保选题质量。
3.各项目指导教师须切实履行职责,在选题、申报书撰写等各个环节对项目组进行指导、把关。
4.各项目团队须认真调研,结合社会生产实际及所学专业知识选题,确保选题的创新性。
5.各二级学院于6月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用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版、汇总表(附件1-5,按推荐排序)交教务部。
(九)其它
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院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须是我院全日制四年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和专升本一年级学生。每位学生作为项目主持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位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组包括项目主持人在内不得超过5人,且须有明确分工。
(二)实施时间及立项范围
1.实施时间: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2.立项范围:以实验室或教师科研项目为依托的项目、学生社团自主设计的科技创新项目、学生社会实践项目、学生自拟的项目。
3.学生在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科技竞赛、毕业设计(论文)和课程设计等已经完成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立项要求及经费支持
1.结题要求:获得资助项目在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以下三项成果中的一项:
①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发表论文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授权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授权专利必须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为第一专利权人;
③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大赛事省级等级奖以上。
以上每项成果仅限一个项目使用。
2.经费支持:学院对立项项目给予3000元/项的经费支持,各项目组根据经费资助额度合理预算项目开支。
3.学分奖励: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者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书将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附件2-1)交所在学院。
2.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会。
3.各二级学院将评审结果汇总、排序,于6月7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附件2-2)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教务部。
同一项目申报国家级和院级,立项结果以就高原则为准。
项目申请材料电子版(命名规则:项目级别+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必须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如有疑问,电话联系:87760225
附件:一.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二. 院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材料
三.2023年“国创计划”十大重点支持领域申报指南
四.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部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