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班级  | 
    学生类型  | 
    指导教师  | 
   
   
    2022R412A037  |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 
    用于汞和铅离子荧光探针的稀土MOFS的性能评价  | 
    施成哲  | 
    环境工程202  | 
    本科生  | 
    金首文  | 
   
   
    2022R412A038  |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 
    香榧种皮在草木染工艺中的探讨与研究  | 
    谢杭希  | 
    视觉传达201  | 
    本科生  | 
    吴淑晶 马丹丹  |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校级检查:各高校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
2.省级备案: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的电子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报送至省实施办公室备案留档。
(四)有关事项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整改和终止。对于通过项目,项目团队要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校院两级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对于终止项目,省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减少项目所在高校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二、相关事宜
1.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2)电子稿请以“所在学院+姓名+学号+项目编号+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提交Word版本电子稿、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本电子稿发至邮箱;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随附件2发至邮箱jiaowubu2019@163.com
2.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2)纸质稿请指导教师签字、所在学院盖章后提交。
3.时间要求:请于2月27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教务部。
联系地址:行政楼205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87760225(9200225)
邮箱地址:jiaowubu2019@163.com
教务部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