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暨阳学院﹝2017﹞6号)要求,请各二级学院为2022级本科生配备学业导师。每位学业导师指导各年级学生总量原则上不超过20人,各二级学院填写《本科生学业导师情况汇总表》于11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教务部。
教务部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