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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排选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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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常规教学工作安排,为保障下学期教学工作良好实施和运行,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排选课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时间安排按2022-2023学年校历执行。

2.实施教学计划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以及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不得随意变更。

3.各专业学位课程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明确标记。

4.排选课时间及要求

序号

周次

完成内容

具体要求

1

10

编制实施教学

计划

1.要求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学时、课程性质、是否学位课程等准确无误;

2.完善课程信息,将任课教师、先修课程、主要参考书、教学大纲、课程简介、课程的主要作用及目的、教学质量评价等信息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3.实施教学计划经过学院院长审核并签字确认后,5月16日前交教务部(行政楼205)。

2

11-12

落实教学任务

1.必修课、专业课、公选课等教学任务需全部做进教务管理系统;

2.合班、周学时、起止周、教学场地等信息准确无误地做进教务系统;

3.需安排在实验室的教学任务,提交实验教学中心审核后,方可落实教学场地;

4.教学任务的落实需任课老师签字确认。

3

13-14

排课

严格按《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排选课管理办法》编排课程表。

4

15

课表调整

1.注意课表的合理性;

2.课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不得再调动课程。特殊情况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人和教务部审核同意后,方能调整课表。

5

16

选课

具体以选课通知为准。

 

5.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按照学院教师开课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教师开课资格与要求的审核,做到选派优质师资,聘请非专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需填写《非专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申请表》。需本部相关学院协助落实理论、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各二级学院(部)应通过公函的方式与本部相关学院进行沟通协调。

 

附件:

1、暨阳学院非专业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申请表

2、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教务部

20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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