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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本科院校优秀教务人员以及2021年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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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全面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激发广大教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首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以及独立学院分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本科院校优秀教务人员以及2021年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本科院校优秀教务人员

必须在学校及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勤免踏实工作15年及以上,为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得到师生员工的高度认可。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2.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在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四年(含)以上近三年无教学管理责任事故和学生、教师的集中投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2

三、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121日。

四、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高度重视,参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人员推荐工作,按时将推荐表(附件34)和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交行政楼20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iaowubu203@163.com,标题为“XX学院(部、中心)-教学管理人员评选”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7760026

     

       附件:1.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首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3.浙江省本科高校优秀教务人员申报推荐表

4.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

5.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211123

 

  • 附件【附件1-5.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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