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要求,现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题项目见附件1)和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项目见附件2),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相关要求
1.各项目相关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软件、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论文录用通知书、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作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创业实践报告等;发明制作需附详细的说明文字。
2.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3)于6月4日前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一起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各二级学院审核后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一式四份)、《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版材料于6月8日前报送教务部。
3.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对项目的研究过程、经费使用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审。
二、中期检查相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5)、《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附件6)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于6月4日前上交所在学院。
2.各二级学院审核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检查结果并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二份)、《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一式二份)、《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7)及电子版材料于6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部。
3.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终止研究并收回经费。
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文件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必须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如有疑问,电话联系:0575-87760203(9200203)。
教务部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