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院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安排,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影响,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全力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包括答辩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应于2020年6月12日前完成,请各学院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将答辩日程录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2.为便于疫情期间学生管理,避免交叉集聚,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答辩工作,答辩形式灵活组织,可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做好各环节材料整理、归档,线上答辩需留存影像资料,答辩时间集中在2020年6月1-10日。
3.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成绩录入工作须在6月12日前完成)结束后,各学院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6月20日前交教务部。
请各学院按时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抄袭检测及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教务部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