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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抄袭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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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防止学术不端行为,促进学术诚信,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开展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抄袭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检查时间:第5-8周。

2.检查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格式规范、文本质量以及指导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3.检查方式

1)学生登录毕业设计系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毕业设计中期自查表》。

2)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中查看并审核学生提交的中期自查表。

3)各学院根据学生自查表和系统中指导教师对中期检查的反馈情况,填写中期工作检查总结于5月13日前上交教务部。

   二、抄袭检测工作

1.检测范围: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2.检测工作直接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提交后,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才可以进行检测。

3.检测时间:即日起至答辩前,各学院可根据本院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自行设定检测时间。

4.注意事项

  (1)学生仅能检测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文档统一以“学号+毕业设计(论文)题名”命名。原则上每位学生可检测2次,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并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规定方可参加答辩。各学院也可根据专业属性自行规定文字复制比并报教务部备案。

  (2)第2次检测文字复制比介于30%(含30%)--50%,指导老师责令学生修改完成并审查通过后再提交第3次检测,符合规定的文字复制比要求并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规定,准许其参加答辩。第2次检测文字复制比大于50%,不予参加答辩。

  (3)指导教师可以查看指导学生的检测结果。各学院管理人员可以查看本院所有学生的检测结果。

  (4)学生在答辩前须出示检测报告。答辩通过后,检测报告附在毕业设计(论文)后归档。

 

 

教务部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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