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 2020〕 40 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参照《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根据新工科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内容。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组织申报时,要科学梳理工程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脉络,深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转型发展需求,突出特色、统筹设计,集中力量、组织队伍,以申报项目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新工科建设。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积极争取社会支持,推进协同育人。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3月23日前,将《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教务部,邮箱:359268876@qq.com。
联系人:何洋 联系电话:87760026
教务部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