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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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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定于20191227-2020110日举行。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制止考试违纪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诚信教育,积极预防学生违纪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切实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考核违纪办法》,加强纪律教育,严抓考风考纪。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对学生进行考试诚信教育,积极弘扬正气,在全院营造良好考试氛围,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试期间每天要有领导值班,确保严肃考风考纪、制止考试违纪工作的落实。学院继续加强考试巡查,开展全院考场现场巡查和视频监控巡查。

三、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管理

监考人员要自觉履行监督职责,监考期间不得玩手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阅读书报,不得闲谈,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前宣读考场规则,收缴学生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严防学生手机抄袭、相互抄袭、冒名顶替等作弊现象发生。对无视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及违反学院其他考试管理规定的监考人员,一律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试相关提示

为帮助学生清楚认识到违纪的严重后果,自觉抵制考试违纪,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必须向学生宣读以下考场规则:

(一)严禁学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已带入,电子设备关机(取消闹铃)并交给监考人员统一保管。对隐藏不上交或拒不上交者,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

(二)以任何方式携带与考核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关考核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核的,视其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三)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搜索、发送或者接收信息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构成替考作弊行为的双方,或组织作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五)对于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学院取消其学位资格。

(六)凡考试违纪者,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务部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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