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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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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 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学院将组织开展 2019 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数量

学院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申报,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课程类型

(一) 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二)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三)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 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2019年12月9日前将《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一份统一报至教务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359268876@qq.com。说课视频暂不提交,采取现场说课形式答辩,说课内容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院拟推荐课程的说课视频由学院统一安排录制。

四、申报说明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已作为 2019 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现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候选课程的,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再参加此次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三类课程的推荐。

2.每门课程根据已开设两学期的实际情况,只能从“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3.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教学理念先进、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性、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课程内容与时俱进、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4.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学期一致,并须截图上传教务系统中课程开设信息。

5.相同授课教师、不同选课编码的同一名称课程,若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方案相同,教学效果相近,可以合并申报。

6.三类一流课程其他更多说明可参考《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号),请各单位对三类课程统筹考虑申报。

7.国家级推荐课程将从省级推荐课程中评审产生。

8.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申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2019年一流本科课程(三类)推荐工作。


联系人:何洋

联系电话:9219328

教务部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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