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关于开展2019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19】18号)要求,经项目负责人申报,答辩评审,学院拟推荐舒美英等4个老师的优秀案例(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2日。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教务部提出。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教务部
联系地址:行政楼203室
联 系 人: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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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