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文件精神,2019年组织开展第二批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学院将同期立项一批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省级申报要求:教学改革项目要向一线教师倾斜。项目要聚焦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院级申报要求:项目要聚焦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更高级别的教改项目做好准备。已获得院级以上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办法
1.申报省级和院级的项目负责人均填写申请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交到各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审核后填写推荐意见,将装订成册的申报表和汇总表(一式五份)报送至教务部,各二级学院提交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及电子稿。电子版材料及汇总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通过邮箱发送。 Email: 359268876@qq.com
3.报送时间: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
4.联系人:何洋 联系电话:9200026
教务部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