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0 号),经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教务部审核,项目负责人汇报,学术委员会评审,拟推荐《网络营销、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项目为“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2日。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教务部提出。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教务部
联系地址:行政楼203室
联 系 人:周如意
联系电话:87760203(9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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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