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全面总结上一学年的教育教学情况,紧扣本科教学工作,着重阐述学院在本科教育教学方面所做的重点工作,展现学院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质量报告主要从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和问题及对策等七个方面展开。
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8日,凡有异议或修改意见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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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