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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诚信考场”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6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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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建设优良考风,形成学生自我约束、自我信任的良好环境,现将本学期“诚信考场”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学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在第一次集中考试阶段”和“期末集中考试阶段”的考试课程。分层次教学课程原则上不申报。

二)实行自愿申报,申报的班级学生无考试违纪记录,其中院级先进班级优先申报。

三)每个班级最多申报3门课程。

二、申报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召开 诚信考场” 申报动员大会,并以此为契机加强诚信考试和学风建设,做好考试管理工作。

二)学生填写诚信考场审批表(附件1),在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诚信考试学生承诺书”(附表2)上签名。

三)教务部会同学工部审批后,在教务部网站公布“诚信考场”名单。

三、考场注意事项

一)课程考试学院在考场入口处张贴“诚信考场”标志;在考场内黑板上书写“诚信考试,诚信做人”等诚信教育标语,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二)考务人员在考试前20分钟进行考场清理,由班委组织进行检查学生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和考试有关材料等放到指定位置。指定两名考生考试结束时间交卷。

三)考务人员进行考前考场检查、宣读考场规则、试卷收发、回答学生关于试卷印刷等文字不清问题、检查考生是否按指定位置就坐、填写考场记录等。

四)开考后,若无异常情况,考务人员退场。在考场外等候15分钟后离场,15分钟后学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教室门打开接受巡考人员巡查。

五)考试30分钟后,若考生答完试卷,可将试卷翻扣在桌子上,离开考场。

六)考务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回收试卷准备工作。

七)指定的两名考生待考试结束后,由考务人员收取试卷清点无误,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四、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鼓励和支持学生班级申报“诚信考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考试工作管理,严格考试要求,每试场巡视应不少于3次,巡考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应收集证据并当场告知违纪事实。

三)学生参与“诚信考场”的考评情况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作为本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的指标。

四)“诚信考场”班级作为申报院级先进班级的主要考核指标。

五)“诚信考场”学生应该遵守学院考试纪律,一旦发生考试违纪等行为,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若申请班级有考试作弊者,该班级将不得再次申请“诚信考场”。

请各二级学院在202311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教务部,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教务部、学工部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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