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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7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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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研究,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我省“双一流”和“双高计划”建设,更好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 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4,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择优评出部分重点项目,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 申报人将《申报书》(附件1)和《活页》(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各部门,各部门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进行排序,加盖公章后统一报至教务部(行政楼203),电子稿文件名命名“申报书+学院+姓名”、“活页+学院+姓名”。

电子稿统一发送至邮箱: 359268876@qq.com

2.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417日,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部

20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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