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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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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现转发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登记,有关事项如下:

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为具有绍兴市户籍或在绍兴市工作,并取得2022年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包括尚未完成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人员)。

二、登记时间

20221110日开始,到20221230日结束。

三、登记方式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采取网上登记方式。持证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选择相应区域,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登记,持证人也可通过移动端“浙里办”APP,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选择相应区域,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

1.持证人进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报页面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按照单位属地优先原则选择登记管理机构,并上传有关材料后提交登记申请。目前无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按户籍、居住地(有效居住证)顺序依次选择登记管理机构。

2.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市直和当地省部属单位持证人员的登记受理、审核,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当地持证人员的登记受理、审核(含在当地的省部属单位)。

3.工作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审核,工作人员可通过https://sg.mzt.zj.gov.cn/#/networkLogin登录浙江省社会工作信息系统。

工作人员进入“业务大厅”-“申请审核”页面后选择待审核记录,先受理再审核。受理成功后系统将开始服务办理计时,须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工作人员通过查看持证人提交的资格证书与基本信息,对符合登记要求的申请点击“通过”按钮;登记管理机构选择不正确、不符合登记条件或资料不全的,在“操作备注”中写明审核不通过意见,点击审核“不通过”按钮。

4.登记管理机构需要重新选择的,申请驳回后持证人应选择正确的登记机构,重新提交登记申请。

5.资料需要补全的,申请驳回后持证人根据要求补齐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联系人:绍兴市民政局基政处  陈梦家,电话:88003062






教务部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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