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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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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要求

下述项目设立均为备案类。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相关部门请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请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实现全覆盖,不能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提交材料

有意申报者请认真填写《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或《附件2.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和《附件3.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再交给所属部门审评。

相关部门请在《附件4. 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中对所推荐项目进行评选性排序,请在620之前,将附件123WORDPDF)和附件4EXCEL发至教务部邮箱 jiaowubu203@163.com,请把邮件主题改成省级课程思政申报+部门给原文件名加注申报人或部门,请勿改动原文件名。随后将附件4打印、签名、盖章,交至行政楼203

后续安排会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联系人:陈老师

教务部邮箱:jiaowubu203@163.com

办公室:行政楼203

办公电话:0203



教务部

20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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