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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3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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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74号),现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应结题名单

本次项目验收工作涉及3个高教研究课题,其负责人分别为冯天楚、童小军和孟琳琦,详情请见《附件0. 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应结题名单》。

二、基本要求

1、欲结题者请认真填写《附件1.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公开发表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省高教学会一律不予验收结项)。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报告。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

2、重点课题验收通过,省高教学会将给予每个课题3000元经费资助,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出具税务发票,凭发票省高教学会将经费直接转账给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经费报销管理等相关事宜。

3.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需填写《附件2.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4.2020年度省高教学会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的,本次一并结题验收,如果仍然没有完成的,则按规定撤销课题。

三、结题流程

相关部门请收集审核《附件1. 结题报告书》和《附件2. 延期申请表》,汇总填写《附件3.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验收结论汇总表》,再于66日之前附件1和附件2WORDPDF)、附件3WORD发至教务部邮箱 jiaowubu203@163.com邮件主题须改成“部门+高教学会结题材料”,文件名须加注负责人姓名。随后将附件3打印、签名、盖章,送至教务部。


后续安排会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联系人:陈老师

办公室:行政楼203

办公电话:0203



教务部

20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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