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课堂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本科高校课堂教学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96 号)文件要求,现就学院本科课堂教学建设和管理自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1号)、《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关于加快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行动计划》(暨阳学院〔2020〕20号)、《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意见》(暨阳学院〔2016〕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课堂教学建设和管理的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如下:
1.课程教学基本资料、教学建设档案等材料。
2.课堂教学管理相关制度,包含理论、实验、实训、实习及网络课堂的建设管理,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质量保障等。
3.推进课堂教学管理的特色做法。
4.课堂教学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相应整改措施。
二、提交自查报告
各二级学院(部)撰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课堂教学建设和管理自查报告》(附件1)并于12月6日前报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稿至教务部。
三、其他说明
学院将结合各二级学院(部)自查情况,安排督导进行课堂教学管理的抽查。
联系人:何靖霞,办公室:行政楼 203,电话:9200026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课堂教学建设和管理自查报告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课堂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本科高校课堂教学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教务部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