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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绍兴市第一届大学生大数据应用创新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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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单位:

为激发我市大学生学习大数据技术的热情,加强大学生大数据相关技术的实践能力,充分展示大数据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成果,促进在绍高校的切磋交流,经研究,决定举办绍兴市第一届大学生大数据应用创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绍兴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绍兴文理学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等高校。

本次竞赛设立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和竞赛评审专家组。竞赛办公室设立在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工作和日常事务,由张曙光兼任办公室主任,丁权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吴东老师负责竞赛的具体事务和日常工作。评审专家组由高校专家、协会专家、企业专家组成。

二、竞赛安排

1 参赛对象

经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审核录取、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高职计算机相关专业学生。

2 组队

以校为单位进行组队,每校限报5队,每队不超过5人,每队指导老师1-2名,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不支持跨校组队。

三、竞赛内容

竞赛力求贴近大数据岗位真实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设置数据采集、数据预处理、数据挖掘与分析、数据可视化、数据预测等竞赛考查点,重点考查参赛选手在数据爬虫采集、数据预处理(清洗、去重等)、数据挖掘、分析算法实现、分析结果展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半封闭、相对集中”的组织方式进行。竞赛期间鼓励参赛队员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相关资料软件,鼓励利用互联网,队内学生集体商讨解决思路,确定方式方法,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以队为基本单位独立完成竞赛任务。竞赛期间不允许任何教师或其他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指导或引导,参赛队员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员讨论商量。参赛学校应将参赛学生相对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实验室内进行竞赛。为保证竞赛工作顺利开展,竞赛所需设备由各参赛学校负责提供。

五、竞赛流程

1 报名确认

20210426日前,请各参赛小组将竞赛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15157282@qq.com。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2 竞赛开始

2021514日上午1000,将在绍兴市高等教育网(http://gjw.sxsedu.net/)公布比赛题目,竞赛正式开始。

3 初赛

2021517日上午1000之前,作品(包含完整的数据收集、处理和模型训练代码及答辩文稿)由竞赛负责人统一收集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竞赛指定邮箱(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大赛组委会完成初赛评审后,公布入围决赛的团队名单。

4 决赛

2021522日入围决赛团队决赛,具体另行通知。

5 获奖公示

2021531日前在绍兴市高等教育网公示获奖名单。

六、竞赛评审

在组委会领导下由评审专家组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评审专家组制定竞赛的评分标准及测试细则,然后按照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执行。

作品评审分为初赛评审和决赛评审两个阶段,初赛评审时以“材料评审”为主,评审专家组针对作品进行打分。决赛评审采用现场评审的方式,根据参赛团队的作品展示、现场答辩、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现场打分,作品成绩由初赛成绩(40%)和决赛成绩(60%)加权获得。

七、奖项设置

竞赛分本科院校组和高职院校组。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8%、二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5%、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25%。同时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和团体奖。其中团体奖本科组和高职组各一名,由各参赛单位各队所得总分确定,其中每项作品的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2分。

凡指导学生获得竞赛一等奖的教师即为优秀指导教师,一个教师指导多个学生获奖,只发最高奖,不重复发奖。若参赛单位没有一个队获得一等奖,该参赛单位也可推荐一名(有一队获得二等奖或累计积分在4分以上)的教师作为优秀指导教师。凡获奖者由市教育局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八、参赛联系方式

工程技术学院理工3427老师

电话:18457588266

投稿邮箱:315157282@qq.com


教务部  工程技术学院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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