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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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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学秩序,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学院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和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将于31日至318日(第13周)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二级学院(部)自查

1.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材料准备情况,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课现象。

2.学生到课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及旷课情况。

3.课堂教学情况。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副院长、总支书记,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等有针对性地听课,教学检查期间至少听课2/人,认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听课意见反馈表》(附件1)。

4.试卷归档。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情况以及试卷档案归档与保管情况,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试卷存档清单》(附件2)。

5.教研活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负责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6.实验教学中心检查各实验室、计算机房教学设施及设备准备、运行情况。

(二)统一抽查

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学院督导委员会,抽查开学第一周的课堂教学秩序情况。检查人员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期初教学秩序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4),于当日检查结束后交教务部(行政楼203)。

二、检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将各项环节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个人,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各二级学院(部)于318日前将听课意见反馈表、试卷存档清单、各系工作计划、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含电子版)报教务部(行政楼203)。实验教学中心提交实验室、计算机房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检查情况总结。

(三)教务部根据检查情况,分析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院通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31


  • 附件【附件1-6.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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