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暨阳学院﹝2020〕20号)要求,现就2020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光辉
副组长:李叔君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 丽 白尚斌 刘伯茹 何红光 陈航峰 林爱广 金首文 钟炳伟 耿 宇 徐平荣 徐春霞 彭樟林
各学院(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考核工作的实施。
二、考核对象、内容
考核对象、内容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暨阳学院﹝2020〕20号)(见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要求
1.各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各类考核指标内容及其权重,充分发挥考核对教师教学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报教务部备案。
2.考核等级分为A等(优秀)、B等(合格)、C等(基本格)、D等(不合格)四个,A等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25%(见附件1);B等、C等、D等不做比例要求(特殊的需提供书面材料一份)。
各考核工作小组须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本单位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附件2)及考核实施细则一式一份(附电子版)报教务部,联系人:何靖霞,联系电话:87760026(9200026)。
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考核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0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A等名额分配表
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