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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0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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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绍市教高〔202045号),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建设目标

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探索形成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的新亮点。

二、申报要求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要向一线教师倾斜。项目要聚焦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三、申报流程

1.二级学院要从实际出发,以主干学科和特色专业为主线,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改革实践,适度考虑思政类项目,有计划地组织一些针对性强的项目进行申报。

2.申报人请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二级学院建立级层面的项目遴选制度,对本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初审、排名,统一规范做好组织推荐、评议评审等各环节工作后统一将电子版及纸质稿一式二份于9月1日前上交至教务部(行政楼205),电子稿发送至:jiaowubu2019@163.com

联系人:刘伟兰,电话:877602259200225

教务部

20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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